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多措并举形成执法合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10:49 中国环境报

  ◆官新民

  近年来,环境执法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作用日益凸现,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环境执法力度软,环境执法氛围淡,环境执法效果差,执法队伍缺乏过硬的素质等。造成环境执法效能低的原因主要是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可操作性差;环保部门处罚权限不够,对污染企业不能形成足够的震慑力;环保工作考核机制先天不足;基层环境执法对象的法律意
识差。

  笔者认为,要提高环境执法效能,必须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环境法制意识。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公民的环境意识和法制意识,特别是提高地方领导干部和企业厂长、经理的环境法制意识。

  二是立法机关应尽快完善相关环境法律、法规。要减少原则性规定,增强可操作性,使环保部门统一监管职能细化。要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经济、工商、监察、司法等有关部门的环境监管责任,规定具体监督措施,明确领导责任。

  三是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用足用好法律赋予的权限。环保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对环境保护工作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能,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把常规执法与突击行动相结合,把执法检查与处理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相结合,把环境执法与日常环境管理相结合,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要注重把环境执法与为企业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在加强监督管理的同时,主动帮助企业制订环保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同时,要加强环境执法队伍现代化建设,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加强环境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四是要进一步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评议作用。要把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环境法律、法规的情况作为一项重点内容,地方人大、政协每年应安排专题视察、评议活动,强化监督检查。

  五是要借助纪检监察部门的力量,查处一批难点案件。环保部门要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一些突出的环境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建立和完善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制度、案件报告和移送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工作制度。同时,环保部门要与发展计划、经贸、工商、公安、城管、建设、质监、司法等部门和法院、检察院实行部门联动,形成执法合力。

  (作者单位:江苏省泰兴市环保局)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