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被协管员“贴条”不服处罚告交通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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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12:58 法制晚报 | |||||||||
车被协管员“贴条”不服处罚告交通队 法院今天驳回了原告起诉 本报讯 (记者 李奎 )因不满交通协管员给自己的车贴上“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汽车驾驶员》杂志社副主编钟先生把西城交通支队西单队告上法院,请求撤销处罚决定
今天上午,西城法院驳回了钟先生的起诉。据悉,这是北京市首例因协管员“贴条”而引发的行政诉讼案。 2006年1月11日上午,钟先生把车停放在了工商总局门前的停车位内。20分钟后返回时发现已被协管员贴上了“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后交管机关依据协管员张贴的告知单对其罚款200元。 钟先生认为,协管员张贴的告知单只能起到告知的作用,不应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 庭审中,西城交通支队西单队工作人员称,协管员拍摄的照片必须经过交警核对才能认定违法。从现场照片可以看出,钟先生的车辆前轮已停在人行道上,因此处罚决定完全正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