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叫卖发票律师劝你莫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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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00:38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 “我公司可以优惠代开发票,确认后付款……”昨日,家住渝中区的杨先生接到了一条奇怪的短信。本报新闻律师团律师冯乔兵称,买卖发票属于违法行为,切莫轻信。 冯律师认为,除买卖发票是违法行为,用手机短信发送买卖发票的短信,也应属于违法行为。另外,将他人手机号码提供给发送此类短信者,也是一种违法行为,因为侵犯了他人隐私权。
记者王明网络编辑:孔祥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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