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窃11所高校3大学生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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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01:32 新京报 | |||||||||
本报讯(记者陈俊杰通讯员宋萌)三学生因盗窃11所大学的32台投影机,被判盗窃罪。二中院终审判处三人有期徒刑6年至10年不等。 去年5月1日,北理工一学生将一台笔记本电脑放在教室内,被满开涛、项桐与张旸发现后盗走。随后三人结伙在北影、民大等11所高校共盗窃投影机32台,价值28万余元。二中院审理认为,鉴于项桐、满开涛供出张旸有立功表现,张旸亦能够坦白大部分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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