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三大举措解决失地农民参保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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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06:06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杨川 记者 赵锋)征地补偿费低、资金匮乏导致参加社会保障缴费困难是目前被征地农民参保的实际问题。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将帮助失地农民参加各项社保。 失地农民参保遭遇两大困难 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调查显示:西安市及宝鸡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
据悉,西安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标准设定为260元/月,目前已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的人员缴费总额为46800元,按个人需缴费的三分之一算,个人参保人均缴费为15600元。但目前西安被征地农民实际能得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约为2万元/亩,在维持基本生活的前提下,让他们参保确实存在困难。同时,调查显示已征地农民因存在早已将补偿款用于其它方面的原因,而导致他们参加社会保险的困难更大。 三大举措帮失地农民参保 针对以上问题,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人士称,他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加快和完善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立法工作,根据我省实际,尽快建立低标准、广覆盖、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有保障、制度可衔接的社会保障制度; 按照国家规定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征地时主要和优先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社保问题,社保资金没有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 加强对被征地农民参保工作的宣传,提高他们的参保意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