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药店依然“不说”忠告语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06:32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张琳 实习记者 姬娜)12月5日,国家药监局发出通知要求非处方药标签上必须印有“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的忠告语。昨日,记者在西安市的部分大药店进行了走访调查,发现虽然该通知已经发出三天了,可西安市大部分药店里的非处方药标签上仍然是原来的“模样”,忠告语难觅踪迹。 昨日,记者依照该通知上的有关规定,对西安市北大街、东大街、小寨、吴家坟等
在调查走访中记者了解到,市民和药店的工作人员对该通知都毫不知情。“我们都觉得,买的是非处方药,一般都是补营养的,吃后应该不会有什么不妥,所以每次买回家打开药就按‘老规矩’吃。”刚从一药店里买完药出来的张女士对记者说。在随后的走访过程中记者发现,有张女士这样想法的消费者不在少数。但西安市中医医院的安军明主任却告诉记者,药品一般都是依据《药动学》和《药代学》还有临床实验来决定其用量的,虽然非处方药不像处方药那样一定要严格按量来吃,但是吃多了不但会适得其反,有的还会对身体造成伤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