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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药店依然“不说”忠告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06:32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张琳 实习记者 姬娜)12月5日,国家药监局发出通知要求非处方药标签上必须印有“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的忠告语。昨日,记者在西安市的部分大药店进行了走访调查,发现虽然该通知已经发出三天了,可西安市大部分药店里的非处方药标签上仍然是原来的“模样”,忠告语难觅踪迹。

  昨日,记者依照该通知上的有关规定,对西安市北大街、东大街、小寨、吴家坟等
地的一些药店进行了调查走访。结果发现,虽然该通知已发出三天,但是西安市许多药店里的非处方药品的标签,依然与该通知发出前没有什么两样,记者在几种非处方药的标签上只看到“注意事项请详见说明书”和“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的字样,除此之外别无其他,至于国家药监局规定的必须印有的忠告语在非处方药的标签上却难觅踪迹。

  在调查走访中记者了解到,市民和药店的工作人员对该通知都毫不知情。“我们都觉得,买的是非处方药,一般都是补营养的,吃后应该不会有什么不妥,所以每次买回家打开药就按‘老规矩’吃。”刚从一药店里买完药出来的张女士对记者说。在随后的走访过程中记者发现,有张女士这样想法的消费者不在少数。但西安市中医医院的安军明主任却告诉记者,药品一般都是依据《药动学》和《药代学》还有临床实验来决定其用量的,虽然非处方药不像处方药那样一定要严格按量来吃,但是吃多了不但会适得其反,有的还会对身体造成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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