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裸照威胁女子 强奸未遂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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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07:57 台海网 | |||||||||
台海网12月9日讯 (记者 张清) 为了达到奸淫目的,刘某对女青年小千(化名)写恐吓信、发短信、拍裸照,用尽各种办法。由于小千奋力反抗,刘某强奸未遂。近日,刘某被湖里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 刘某来自河南,读完大专后来厦门找工作,暂住在湖里。今年,刘某认识了小千,遂对她动起了邪念。8月26日起,刘某经常匿名给小千写恐吓信,并发一些威胁性的短信。在
小千报警后第二天,刘某就被抓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