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拍裸照威胁女子 强奸未遂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07:57 台海网

  台海网12月9日讯 (记者 张清) 为了达到奸淫目的,刘某对女青年小千(化名)写恐吓信、发短信、拍裸照,用尽各种办法。由于小千奋力反抗,刘某强奸未遂。近日,刘某被湖里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

  刘某来自河南,读完大专后来厦门找工作,暂住在湖里。今年,刘某认识了小千,遂对她动起了邪念。8月26日起,刘某经常匿名给小千写恐吓信,并发一些威胁性的短信。在
小千受到惊吓后,刘某悄悄地告诉她:最近有人看你不爽,可能会到你住处找你麻烦。刘某又“好心”地告诉小千,可以暂时到他的住处避一避,躲躲风头。8月31日晚上,刘某连哄带骗地将小千带到他在蔡塘租的房子。第二天凌晨四点,刘某叫来几个兄弟,让他们帮忙把小千捆绑起来,并对小千殴打。刘某还拿出水果刀,称如果小千不和他发生关系,他就做了她。小千表示拒绝,刘某于是扒光小千的衣服,拿出手机给她拍裸照。但由于小千极力反抗并与他周旋,最终小千顺利脱身,刘某的阴谋没有得逞。

  小千报警后第二天,刘某就被抓获。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