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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坡道坡度太大 抽水马桶没有扶手 无障碍设施能否用,请残疾人“验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08:55 解放日报

  近日,年过五旬的张女士推着坐轮椅的女儿到万航渡路一家银行办事,可她使足力气也无法把轮椅推上无障碍坡道。原来,这里的坡度近30度,已远超相关标准。张女士感慨:“自己四肢健全,推着轮椅上坡都这么吃力,如果女儿自己来,怎么可能上得去呢?”

  记者近日采访发现,本市有不少无障碍设施不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下称《规范》),以至于残疾人实际上无法享受这些设施理应带来的便利。

  南京西路一家饭店的卫生间里,供残疾人使用的无障碍隔间是普通隔间的一倍大,可抽水马桶两侧居然没有扶手供残疾人扶靠。

  江西中路近九江路一个车站有一段盲道,长度仅3米左右,但盲道上竟然矗立着一根电线杆和一个路牌。然而根据《规范》,盲道应连续,中途不得有电线杆、拉线、树木等障碍物。

  世纪大道近乳山路处,距道路内侧1.5米左右就是盲道,就在这1.5米宽的范围内,有关部门设置了一个非机动车停车点。自行车、助动车的尾部几乎将盲道占去一半,盲人根本无法走这根盲道。据管理人员介绍,这一停车点设置十分“精准”,自行车如果按一定角度斜着摆放,不仅可容纳最多的自行车,还不会影响盲道使用。可事实上车主们根本没有按照设计者的预想“精准”地摆放车辆,结果盲道被占用。记者发现,这段人行道宽近10米,如果当初设计者将盲道向外移0.5米,就能与停车点互不干扰。

  记者发现,还有一些无障碍设施不符合《规范》,主要是受制于客观环境。长宁路上一居民小区,居民楼门口的坡道高约40厘米,长竟然不足1米,而《规范》要求坡道直角边高与长的比例应为1:12,即使受路面条件限制也应控制在1:8。由于小区紧靠马路,该坡道无法达到这一标准,最后被改成带扶手的阶梯。不少居民表示,这样一改,反倒比本来的坡道实用了。

  市无障碍设施建设专家组的专家表示,无障碍设施不应是“面子工程”,设置时须“因地制宜”。客观条件允许的,应严格按《规范》设置,客观条件有限的,则因适当变通,设置一些人性化设施,为残疾人提供最大程度的便利。一些残疾人也希望有关部门在建成无障碍设施后,最好能请他们前往“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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