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录用刑释人员 单位可获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09:20 金羊网-新快报

  越秀区出“新招”帮助刑释人员就业

  新快报讯(记者曹晶晶实习生华璐通讯员刘洪群)昨日下午,广东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广州召开。记者在会上了解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今年拟定新标准,刑释解教人员可享受定额的技能培训、就业和鉴定补贴。越秀区在全市率先出台新政策,以资助性奖励、工资性补贴标准鼓励用人单位积极任用刑释人员。

  据悉,市劳保局今年再次调整了刑释人员就业安置补贴政策,在《广州市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补贴、奖励项目和标准》中明确规定,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的该类人员可享受定额的技能培训、就业和鉴定补贴。

  随后,越秀区开全市之先河,制定了《越秀区“两劳失业人员”就业援助暂行办法》,表明录用人单位可享受资助性奖励、工资性补贴标准等,并明确把释解人员的再就业指标纳入再就业工作目标,实行年度考核。

  为进一步追踪刑释人员“再就业”情况,越秀区就业服务机构还为该类人员建立一人一册《越秀区就业援助证》,将其纳入特殊的重点就业服务援助对象。

  (Robby/编制)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