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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的哥四个月被开百张罚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09:29 扬子晚报

  

一的哥四个月被开百张罚单

  徐州市新沂一出租车司机张先生向本报反映,短短 4 个月内,他的车子就因为闯红灯被当地电子警察拍了100 次,一下子要交2万多元钱的罚款!张先生说,去年8月份省公安部门就已实施了违法告知的服务制度,如今他怀疑交管部门是否在故意“以罚代管”搞创收。接到反映后,记者立刻对这一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查。

  司机:交警部门在搞创收

  本月1日,记者赶到徐州市新沂,见到张先生。在其被交管部门电子眼认定的违章记录上:从4月15日至8月10日,仅“新安至钟吾”一处,共被拍 43 次,“建业与钟吾”一处被拍 22 次。张先生告诉记者,直到近日,他才想到查看违章记录,结果一查下来,他的头都大了:累计大大小小的违章共有100次!不过,好在交警只罚款,不扣分,否则他的驾照不知被吊销了多少次。当时,交警部门就把他的出租车扣了10多天,在他交了50次的违章罚款后,才让他重新上路营运。但现在张先生仍在犯难:“马上就到年底了,还有一万多元的罚款未缴,到时交警部门不给我办年检,可怎么办?” 按照公安部门相关规定,车主同一地点违章被拍照3次以上,交巡警部门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如 3 次以上违章未通知,交巡警部门不能进行处罚。新沂当地的交警部门难道不清楚?

  紧接着,记者赶到新沂市交巡警大队违章处理中心大厅,四五名司机不约而同地告诉记者,交警部门的领导说了,被电子眼拍一次罚 200 元钱,只要缴钱,交警部门就不扣分,而且缴钱后 24 小时内,工作人员会马上把拍的照片从电脑中删掉。

  警方:这是正常执法

  被电子眼拍照是否被扣分, 100 多次的违章将被交巡警部门扣多少分?又将如何被处罚?记者带着疑问,采访了新沂市交巡警大队违章处理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她正飞快地填写着厚厚的罚款单,头也不抬地告诉记者,车主被电子眼拍照后要迅速交罚款,交巡警大队对车主不扣分,也不记录档案,且缴钱后会删除电脑中的电子眼拍照记录。至于根据相关规定,车主同一地点拍照 3 次以上,交巡警部门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如未通知 3 次以上违章不能进行处罚,新沂市交巡警部门是否按照此规定执行等问题,这名工作人员一律称不知道。

  记者将这一情况向该市公安局分管交巡警工作的王海波副局长作了通报,王副局长说,所有闯红灯违章都属于驾驶员的故意行为,不属于告知的范畴。再说,省公安厅的执法告知服务制度,属于对驾驶员的优惠措施,根据公安部的规定,也可以不告知驾驶员。此外,交警部门对于驾驶员在同一路口 3 次以上违章行为未告知就罚款,也不属于重复罚款,这是公安部门的正常执法。

  提醒:司机必须守交规

  江苏省公安厅警务督察处一位督察人员告诉记者,去年8月1日起,江苏省公安机关确实实行了六项执法告知服务制度,六项告知包括:交通安全违法记分;电子监控设备记录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驾驶证审验、换发;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和报废;刑事案件立案、破案;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违法行为等。该制度规定,对电子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将由交通管理部门及时公告;除故意闯信号灯和高速公路超速外,对同一车辆在同一地点的同一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达3次的,向该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发送《交通安全违法记分临界告知单》;未告知的,其后对同一车辆在同一地点的同一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不处罚。如果违法当事人认为交警部门是在故意创收,可向其上级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其上级部门会进行调查处理。但司机必须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告知服务制度只是从人性化管理的角度出台的一种便民措施,而不是法律。

  本报记者 汪晓秋 张凌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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