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受伤老板不认 工友作证获赔偿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10:03 汉网 | |||||||||
汉网消息(见习记者陈卉 实习生唐奔)上班仅半小时就被轧断手指,因没有劳动关系证明,老板不肯赔偿。幸好,其他职工仗义执言,证明她确实是在工作时间在工厂范围内受伤,该厂掏出2.8万元医药费。 去年底,汉阳一纸箱厂招人,小梅(化名)被介绍来厂里,刚上机床不到半小时,另一女工推上了电闸开关,电闸落下,小梅四根手指被轧成粉碎性骨折。老板不认账,而小
小梅的代理律师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耿律师找到厂里其他职工,在律师耐心劝说下,其他职工仗义执言,证明她确实是在工作时间在工厂范围内受伤。根据《合同法》及《劳动法》有关规定,纸箱厂应对小梅承担责任。经调解,纸箱厂一次性赔偿小梅2.8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