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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需持证上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12:34 法制晚报

  “国家职业标准”颁布 明年

  保安需持证上岗

  本报讯(记者 王媛媛)昨日记者获悉,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批准,《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于近日颁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有关规定,今后在保安服务企业和企事业单位自建保安组织中,所有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人身、财产、信息等安全防范服务的保安人员都必须按照《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要求,进行相应培训,经技能鉴定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据了解,为规范培训教学行为,公安部组织制定了《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试行)》,并已于11月24日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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