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做烟嘴9人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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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0日08:44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昨天,涉案金额达400余万元的非法经营“烟嘴”案,在淮阴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9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5到9年不等有期徒刑,并被罚款100余万元。 今年5月7日下午,淮阴区烟草专卖局接群众举报,在淮阴区挂面厂厂房捣毁违法经营烟草制品窝点一处,现场查获烟用聚丙烯丝束(制作烟嘴材料)7875公斤,而涉嫌违法经营的货主陈某潜逃。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两天后将陈某抓获。经过5个多月的侦查,终于查
(周伟 贾云 凌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