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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强奸卖淫女报复发廊女友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0日10:00 海峡都市报

  本报讯 “女友每天去发廊上班,但我并不恨她,我恨那些去找她的男人。我要报复,那些受害的女孩,我都当她们是这些坏男人的老婆和女友……”甘某落网后这样解释自己的作案动机。

  3个月内,甘某犯下7起强奸案(其中3起未遂),一时间搅得厦门湖里区小东山人心惶惶。今年4月7日晚,甘某被民警和群众抓获。

  昨日,厦门中院作出一审判决:甘某犯强奸罪、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7000元。

  女友卖身养活他

  他说很伤自尊心

  甘某23岁,大专学历,皮肤白净,自称每个月花上千元,穿衣都是选品牌。

  甘某说,去年8月之前,他在重庆老家当协警,女友坚持要来厦门,他就放弃了报考警察的机会,辞工来到厦门,决定赚够钱回去结婚。

  在厦门他曾经找了份工作,但干了一个月就被女友叫了回来,因为女友怕他喜欢上别的女孩,此后他每天闷在家里学电脑,变成了“女友养的闲人”。

  他觉得这样很伤自尊,因为女友赚的是卖身钱。 入室偷窃强奸

  想要报复女友

  甘某第一次盗窃是在今年2月,接下来3个月里偷了11次,因为觉得“偷东西太容易了”。

  今年2月,他在位于小东山的暂住处的楼顶晒被子,发现四楼有扇门上插着钥匙,他就拔下钥匙去配了一把,再把原钥匙插回去。

  当晚他溜进去偷窃时,看见一个女孩被吓得发抖。“我没想到房间里有人,有些害怕,但她好像比我更怕,叫我不要伤害她,想干什么都可以。”

  甘某说这下他不怕了,一直压抑在心里的对卖身女友的报复心爆发了。他强奸了那个女孩,抢走了30元钱和一部

小灵通

  ……

  甘某此后连续制造盗窃强奸案,小东山一带一度人心惶惶,把他称为“小东山色魔”。

  警方介绍说,甘某胆子大,心理素质比一般嫌疑人强,甚至有人闯入犯罪现场时,他也能随机应变地逃脱。甘某爬水管、翻墙很在行。

  在甘某犯的7起强奸案(其中3起未遂)中,报警时承认受性侵害的只有两三人。多数女孩都被甘某吓唬得不敢说话。

  楼顶穿梭逃窜

  刚下楼就被逮

  4月7日晚,甘某又在小东山暂住处偷窃,溜进女孩小邹(化名)的房里。“她当时很凶,我叫她不要这么大声,但她更大声地叫我出去,我就过去掐她的脖子,把她按倒在床。”

  甘某向小邹要钱和手机,遭对方反抗,两人扭打在一起。最后小邹又大声呼救,他不得不逃出门,发现一些群众追赶过来,就跑上楼顶。

  在3幢7层楼楼顶之间跳跃逃窜,跳到第三幢楼楼顶时,他以为身后的人不可能追上来,就下楼去上厕所,把抢来的手机放进外套口袋,把外套藏在楼道角落里。

  为了抓住“小东山色魔”,江头派出所民警已在附近巡逻了10多天。当天接到报警后,正在附近巡逻的民警马上赶来,和群众形成一个巨大的包围圈,结果甘某刚刚下楼就被扭住。

  民警回忆说,当时甘某很镇定,一个劲说:“抓错人了,我会去告你们。”当晚受害人小邹出现在他面前,指着他的鼻子说:“就是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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