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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朋友银行卡提光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0日10:47 半岛都市报

  本报12月9日讯(记者栾磊)捡到朋友银行卡后,分 16次取走了里边 19700元钱,之后还冒充好人将卡归还,近日,嫌疑人杜某被市南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

  2006年10月10日下午 3时许,杜某和朋友马某在台东购物时,捡到了马某不慎掉落的银行卡和 100元钱,杜某把100元钱还给了马某,却把卡留了下来。之后,杜某凭借偷偷得
来的银行卡密码,分16次取走银行卡内的全部存款 19700元。随后,杜某竟然又找到马某,称他捡到了马某的卡。马某一查卡上的钱全没了,于是打电话报警将杜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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