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见义勇为被殴致鼻骨骨折 遭窃乘客悄然离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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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1日12:21 新闻晚报 | |||||||||
□通讯员李鸿光 记者焦晓虹 晚报讯 市民张平在车上制止一伙以安徽籍邵小顺为首的6名小偷行窃。他为此遭到了小偷的暴打导致外伤鼻骨骨折,而险些遭窃的男子却悄然下车。 “见义勇为反遭殴打,差点遭窃的乘客却悄然离去”,事件的两名目击者将此文发
今年5月26日上午,30岁的张平乘坐莘海线准备去公司上班。途中,他发现几名小偷正围着一名男子,从该男子后插袋下手偷钱包,张平当场提醒被害人并作了制止。几名恼羞成怒的歹徒,转过身来即对张平实施殴打后,其中一名歹徒还手持匕首,恐吓车上乘客不要多管闲事,随即下车四处逃逸。就在张平报警的同时,那名险些遭窃的中年男子乘客,却悄然下车离去。5天后,这伙歹徒又在同一地段南桥一线公交车上再次作案时,被公安人员擒获,遂案发。 这起“见义勇为反遭殴打,差点遭窃乘客悄然离去”事件,被两名目击者大学生发帖在网上公布发表。 静安法院孙玮法官认为,相比较张平这种见义勇为的行为,那名曾遭扒窃又悄然离去的市民应感到汗颜。只要他能事后站出来指认自己曾遭扒窃、见义勇为的张平惨遭殴打,那么对这伙行凶的歹徒来说,他们的犯罪行为就够得上是抢劫罪。 而抢劫罪的刑事责任法定刑期,是3年以上10年以下;但寻衅滋事罪的法定刑期则是5年以下,如此就给犯罪分子造成重罪轻判,逃避法律的打击。若张平在此过程中身体致残,缺少那名市民的指认,连享受见义勇为帮困基金的资助都很困难。更况且张平的行为本身就帮助他减少了损失,可见这位不知名的市民缺乏起码的道德水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