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酝酿出台 涉矿山生产安全新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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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1日12:49 法制晚报 | |||||||||
危害生产安全犯罪 是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之一 为加大惩治力度—— 最高法酝酿出台 涉矿山生产安全新规 本报讯 (记者 孙慧丽)记者昨天获悉,最高人民法院正酝酿出台涉矿山生产安全司法解释,以进一步加大对危害生产安全犯罪的惩治力度。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在日前举行的涉矿山生产安全刑事司法解释征求意见座谈会上指出,危害生产安全犯罪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了重大损失,是当前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之一。 熊选国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涉及重大责任事故、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等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案件以及相关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 要严格执行刑法和刑法修正案的有关规定,对于危害后果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案件,坚决依法予以严惩,充分发挥刑罚的威慑作用,有效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高发势头。 上级人民法院要加大对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的监督指导力度。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加强与当地检察机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确保准确查明案件事实,依法公正审理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案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