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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单工地事故案 总工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1日14:38 法制晚报

  西单工地事故案 总工获刑

  土建总工程师李乐俊被判4年刑

  造成8人死亡、21人受伤 是北京十几年来最严重的建筑安全重大事故之一

  西单工地坍塌 责任人领刑

  5名被告人中最高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 监理人员被判有罪在本市尚属首次

  本报讯(记者 李奎)“西单工地脚手架倒塌事故”一案,今天上午有了一审判决。

  上午,西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西单西西工程4号地项目土建总工程师李乐俊,被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其他4名同案犯也受到相应处罚。

  据了解,监理人员被法院判处有罪这在本市尚属首次。

  上午,因旁听席位有限,许多媒体记者都未能进入法庭旁听此案宣判,只能守在警戒区外。

  9时30分,李乐俊等5名被告人被法警相继押入法庭接受审判。10分钟后,5人被带出法庭。10时20分许,记者从一位辩护律师处获悉,法院认为李乐俊、杨国俊等5人身为建筑企业和建筑监理企业的职工,违反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应依法予以惩处。

  主审法官认为,李乐俊身为土建总工程师,杨国俊身为项目部总工程师,对事故负主要技术管理责任;胡钢成身为项目经理,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法院判决认为,吕大卫、吴亚君二人在实施监理职责时,未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明显违反有关规章制度,符合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客观条件。

  法官还认为,李乐俊等5人在公安机关传唤时,均能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处理,且能如实供述,应认定为自首,因此5人均被法院从轻处罚。除了李乐俊被判刑4年外,杨国俊、胡钢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吕大卫和吴亚君均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在得知吕大卫今天就能被释放后,其家属非常高兴,连声向代理律师道谢。

  案情回放

  2005年9月5日22时10分左右,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西侧,由中国第二十二冶金建设公司施工的西西工程4号地项目,在施工时模板支撑体系坍塌,造成8人死亡、21人受伤的重大伤亡事故。

  据悉,该事故是北京十几年来最严重的建筑安全重大事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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