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了纸制停车卡要交6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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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1日17:00 深圳晚报 | |||||||||
本报记者雷丹报道日前,家住罗湖某小区的卞女士向本报反映,一天早上她开车出小区时,因没找到停车卡,保安要求付60元才能放行。她出示了停车月卡和驾驶证都无济于事,虽然她后来找到了停车卡,仍对保安所说的60元停车卡工本费提出了疑问。 卞女士说,她入住该小区已有几年,小区停车一直用的
该小区管理处的保安部王队长告诉记者,车辆进入小区凭卡出行,该小区使用人工手写卡,一套卡共有近200张,每一张卡写有编号。如车主遗失了一张卡,必须迅速将所有的卡全部收回,重新启用一套新卡,在查出遗失卡号后要写遗失申明,保安会加强巡查,以防有人拾到停车卡后偷车,避免更大的损失。王队长表示,车主可能有所误解,虽然每张卡的成本价加起来近0.3元,但他们必须为此更换一整套即200张卡,这个费用应该由车主承担,故此收取60元的工本费并不高。 深圳物价咨询热线12358工作人员答复说,《深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规定,停车场在车辆进场时,发放停车卡,并在卡上登记车牌号、进场日期和时间等内容;在车辆离场时,验车并收回停车卡,如需收费则须开具税务发票,并在发票上登记车牌号、离场日期和时间等内容。采用IC卡管理的停车场,可按IC卡工本费的标准收取押金,但不得收取IC卡工本费。而卞女士反映的情况,则不能按此来执行,应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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