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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送房结婚附加条件有效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10:45 汉网

  汉网消息 (记者杨枫 通讯员朱元斌)林维和苏莲马上准备结婚,林维的父母为他们购置了婚房,但立下协议:日后若夫妇俩感情出现裂痕,或不孝顺父母,父母则收回房子。“这个协议合法吗?”准媳妇近日到司法所进行咨询。

  得知儿子要结婚了,林父林母高兴坏了,他们早就盼着抱孙子的那一天。两老二话不说,拿出多年积蓄,为儿子和准儿媳购置了新房,并在“两证”上落下了儿子的名字。

  离儿子的喜事越来越近了,两老却表现得有些不安。11月的一天,两老将林维叫到房间,“房子也给你买了,该做的我们都为你做了。你现在把这份协议签了吧。”说完,拿出一份协议。协议上写明:如婚后夫妻俩有感情破裂、离婚,不孝顺父母的情况,两老有权收回房产。林维迟疑了一下,表示要和未婚妻商量以后再答复父母。两老同意了。

  昨日,苏莲带着协议来到司法所咨询。“这份协议合法吗?”面对这份协议,苏莲对婚后的生活有些不安。‘律师观点’

  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潘程表示,根据《合同法》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因此,林维的父母有权对赠房附条件,但因两老人是在房屋过户之后要求儿子签署该协议的,此时赠与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林维可以不再签署该协议。

  同时,张律师提醒,即使林维没有签署该协议,也应孝顺父母,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否则,林维的父母作为赠与人,仍有权利撤销赠与,收回房屋。(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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