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殴打怀孕老板娘 致人轻伤流产获缓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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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12:56 法制晚报 | |||||||||
顾客殴打怀孕老板娘 致人轻伤流产获缓刑 本报讯(记者 付中)滑旱冰客因琐事在旱冰场里打架,还将劝架的怀孕的老板娘打伤,致其流产。 今天记者获悉,通州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王某和韩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
今年8月4日晚9时许,王某、韩某等人来到通州区某旱冰场滑旱冰时,与他人因琐事发生互殴,旱冰场老板刘先生及其妻子谢女士发现后赶紧上前劝架。这时,王某和韩某又将谢女士打伤。 次日,当时已有两个月身孕的谢女士流产,并构成身体轻伤。 通州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韩某结伙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其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确有悔罪表现,遂对其适用缓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