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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贵“寿”形石被摔碎一只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14:57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江跃中通讯员刘宁)上海建工装饰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装饰公司)委托公兴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兴公司),将一块“寿”字形观赏石,从浦东搬运到瑞金南路,不料在卸货时被摔坏。建工装饰公司将公兴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9.88万元。昨天,闸北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上海公兴物流有限公司赔偿上海建工装饰建材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8万元。

  托运“寿”形观赏石

  今年3月30日,建工装饰公司与公兴公司口头约定,由搬场公司负责将建工装饰公司的一块“寿”字状灵璧石(约100公斤)和红木家具等物,从本市浦东大道托运至瑞金南路,建工装饰公司给付运费1000元。

  到达目的地后,公兴公司的搬运工在卸货时,不慎让灵璧石跌落在地摔坏,“寿”字碎掉了一只角。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建工装饰公司将公兴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按当时购进该石头的发票价格即9.88万元赔偿,并返还搬运费1000元。

  酌情确定赔偿额

  法院审理后认为,由于被告工作人员的不慎,致原告托运的石头摔坏,上海公兴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但上海建工装饰公司作为托运人,本应准确表明货物的性质、价值等有关情况,以便搬场公司了解货物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对货物进行运输中的特别保护。现建工装饰公司无证据证明其已履行了告知义务,故该公司对货物的毁损也有一定的过错。建工装饰公司要求公兴公司全额赔偿依据不足。由于双方对货物毁损的赔偿额没有约定,因此法院根据双方的过错情况、货物损坏程度、运输报酬等酌情确定了赔偿额,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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