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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去世孙子分遗产有条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01:11 重庆晚报

  江北区石马河王秀英:我离婚近10年,孩子由我抚养。离婚后前夫去世,现在他的父母也去世,还有一儿一女健在,我一直未再婚。请问:我的孩子是否有权分得爷爷婆婆的遗产?

  主持律师沈仁刚:根据继承法,被继承人死亡后,第一顺序继承人为夫妻、父母和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所以,王女士
的孩子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当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去世或放弃继承权时,她的孩子不能享有继承权。她的前夫虽然先于其父母去世,但他的父母还有其他儿女,故则她的孩子不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

  本周主持:本报律师团成员沈仁刚律师。咨询法律问题请登录www.cqwb.com.cn点击《律师在身边》栏目留言;或发邮件至记者信箱cqwblawyer@126.com,电话63820315。

  记者 莫雪庆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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