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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给“刨地补偿”定个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01:16 沈阳网-沈阳日报

  

该给“刨地补偿”定个价
补偿要价难接受,眼看漏水不能修。■核心提示

  楼房设施出毛病,维修常要挖开一楼居民家的地面,由此产生一家与大家的利益冲突,各说各的理,导致“维修难”现象出现。本报记者调查采访得出结论———居民楼自来水管漏水、下水堵塞、煤气管道出问题,维修时经常因一楼住户提出过分补偿要求而受阻,造成一个单元甚至全楼居民的正常生活受影响。一家利益和公众利益发生冲突,各方面却无
能为力,这种现象引起了众多市民的关注。记者为此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征求了社会各界提出的建议和对策。一家作梗眼看漏水无法修四个月来,于洪区北固山路6 1号楼2单元门前的暖气管道一直浸泡在冷水中,要想维修漏水的自来水管必须刨开一楼饭店的地面,但店主与自来水公司就维修损失补偿一直存在争议。12月11日,该楼居民向记者反映:清水长期泡暖气管,不仅造成供暖热量的损失,而且楼体长时间被水浸泡会引起下沉,供水管道破裂还有水流倒灌影响水质的隐患。

  该楼所在的叠园社区马主任告诉记者,街道办事处的领导和社区工作人员已经与一楼住户多次沟通,但房主态度强硬,要求维修后恢复地面原貌,修补的地砖要和原来的地砖一模一样。而自来水部门则表示,维修供水内网已是分外服务,不能再接受过分要求。居民们则认为,一楼房主的要求近乎刁难,而面对公众利益受损有关各方却束手无策也让人无法理解。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像这种因一家不配合而导致维修部门无法动工的现象并不少见。阻挠施工的理由是:涉及大家利益的事由一家承担损失不公平,自家投资不菲做的精心装修一旦挖开破坏,造成的损失应该得到补偿。而维修部门和居民则认为,往往一楼住户的条件太苛刻,甚至漫天要价,令人无法接受。沈河区房产110报修中心夏云龙主任告诉记者,很多一楼住户无视地下管道大量清水的浪费,也不管楼上居民用水难,提出不合理的维修条件和补偿费用,使维修无法进行;有的一拖就遥遥无期,居民苦不堪言。曾有一户居民即便是答应赔偿地板损失也不让修。后来漏水越来越厉害,甚至从一楼地面渗出,这户居民才答应维修,而且还要索取赔偿。公众呼吁维修补偿定标准一楼居民要高价阻挠维修涉及公众利益,社会各界都认为,对此问题应该立规矩,制定补偿标准,使有法可依,处置有据。

  辽宁圣法律师事务所律师梁宏九:目前没有法律上的规定允许维修部门可以采取强制性的措施。但是,一楼阻挠施工,造成公共财产的持续浪费,也给楼上住户带来损失,依《民法通则》规定,这是一种侵权行为。维修部门或楼上居民可以对一楼住户起诉。但在实际中,因这种纠纷诉诸公堂的并不多见,还是以协商解决的居多。

  于洪区北陵街道叠园社区马主任:社区本身没有执法权,遇到纠纷只能多方沟通从中协调;但遇到拒不让步的居民,苦口婆心就显得软弱无力。实践证明,解决这类利益纠纷,强制约束力必不可少———如果有明确的法规,我们的工作就好做了。

  某物业公司经理王先生:物业部门维修时经常会遇到一楼商家或住户的阻挠。按规定,物业在刨地维修后应该恢复房屋的建筑原样,也就是恢复水泥地面而不包括地板或地砖。但是,一楼把装修损失完全转嫁到物业方,而物业耐心劝说不成,往往会委曲求全。现在有关物业维修的法规中,没有具体指明当施工受阻时由哪个部门出面干预,建议政府出台可操作性强的法规。

  沈河区房产110报修中心夏云龙主任:施工受阻的纠纷其实是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矛盾,个人利益要适当考虑,公共利益更要维护和保障。这就需要出台相关法规,遇到此类事情,可以照章办事,减少纠纷。协商解决成功事例可借鉴记者在采访中,也接触到一些成功解决矛盾化阻挠为配合的事例。从中可以看出,不论是维修部门、一楼住户,还是楼上居民,只要大家以和谐为目标,本着多为别人着想和真诚沟通的态度,难题是可以解决的。而对个别拒绝协商者,政府有关部门出面干预才能排除障碍。

  通情达理主动配合

  2006年8月,沈河区小北关街126号楼下的宏田通讯小北店屋内地下自来水主管道漏水,导致楼内供水不足,90余户居民缺水三日。维修管道必须得刨开店内的地面,因漏点的准确位置及维修时间都是未知数,施工对店内营业很可能产生影响。经过新北站街道和狮慈社区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协调,宏田通讯的陈经理表示,居民供水是大事,商店方面会全力配合。陈经理联系了商店的房主,请房主处理好配合施工及供水事宜。为了减轻店内营业损失,沈河区房产110报修中心特意于傍晚6时开始施工,并尽最大可能减少施工面。结果漏点及时修好,商店第二天照常营业。楼上居民对一楼商家和房主通情达理、不索分文,积极配合检修的行为大加称赞。报修中心的夏云龙主任说,在维修过程中能得到积极配合,我们就是再辛苦心里也痛快。

  共同受益费用分担

  2005年8月,铁西区壮工街14号楼3单元清水长流半个多月,清水从一楼的1号屋下不断地涌出,住户饱受潮湿之苦。物业公司与居民为维修费用该由谁出或出多少发生分歧,导致漏水无法维修。自来水铁西营业处主动承担起义务维修的责任。然而,施工要刨开一楼季先生家的厨房地面。由于漏水的管道担负着两个单元的供水,社区工作人员多次对居民们做工作,请大家帮季先生分担修补地面的资金,居民都表示理解和支持。季先生也承担了一部分费用。障碍消除后,维修工作顺利进行,水患得到解决。

  记者社区联手做保

  2006年4月,皇姑区华山路106-1号楼13单元1楼3号屋的外墙下漏水,清水流向大马路,使得柏油路面鼓起裂开。清水长流无人修,原因是维修方和一楼住户在维修损失费上存在分歧屡谈不成。双方虽然对损失费数目达成协议,但房主担心干完活后找不到对方,所以提出让房管部门先拿钱。但房管部门担心,地下管线的漏点可能是一个或多个,施工时挖一个坑未必能解决问题。如果先付钱,施工半途房主进行阻挠,那就麻烦了。在双方争执不下时,记者与社区工作人员提出,由记者与社区共同担保,先施工后付款。双方接受了这个提议,维修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强力干预立竿见影

  位于大东区大什字街11号的黄岚美容院,从2005年10月至2006年5月,屋里因大量漏水而地面塌陷,门窗玻璃出现裂缝,房屋安全受到威胁。因为自来水大量流失,自来水部门被迫实行三峰供水,有23栋楼的1600余户居民生活受到影响。自来水部门初步判定漏水点位于邻居屋内。然而,要刨开地面施工,却受阻于邻居提出的赔偿费用。大东区政府领导责成有关部门尽快解决此事。在大东区监察局、小区办、公安分局、大东门派出所、万泉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的共同干预下,美容院的邻居表示愿意配合维修。本报记者刘哲/文并摄SS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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