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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方公司亿元传销大案被法院执行百万罚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03:27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涉及江苏、安徽、浙江等十余个省市,有着2000多名骨干成员,传销额上亿……江苏观方传销案,被国家工商总局列为全国典型传销大案。因虚报注册资金和非法传销等违法行为,观方公司被市工商局重罚300万元。因“观方”拒绝支付罚金,市工商局向白下区法院申请非诉执行。记者得知,目前,白下区法院已执行到位140余万元。另有两部高级轿车,进入拍卖程序。

  虚报千万注册资金,建立传销大网

  现年33岁的戴国顺,从2004年底起,就以南京伴宁科技实业公司的名义,从事非法传销活动。为扩大规模,营造声势,戴国顺等人在去年5月,成立了江苏观方科技实业公司。

  虽然该公司的注册资金达1000万元,但戴国顺等人实际并未出资,而是花了5万元,委托无业人员刘某虚报注册资金。据悉,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保健食品开发、销售及化妆品销售等。

  观方公司吹嘘其拥有油田、矿产、土地等诸多资产,实力雄厚。但该公司的“业务”就是进行传销活动。至案发,该公司已建立起2000余人的传销队伍,传销范围波及江苏、安徽、浙江、河北等十余个省市。短短几月,传销款项超过1.6亿元。

  数十元产品传销“变身”2700元

  观方公司有着严密的传销网络。据悉,该公司名下有8个营业部。各营业部再成立大小团队,用以发展传销人员。最庞大一个团队,竟有900余名“下线”。

  总经理、区域经理、高级业务经理,业务经理、组长……观方公司以这种方式,层层发展“下线”。最底层“下线”称为兼职销售员。

  该公司传销的产品,是价格为2780元/套的“歌莲娜”化妆品和2772元/套的“蚁神活力”保健品。实际上,这些产品的进价仅为数十元。而“蚁神活力”更属无证产品。

  观方公司规定,销售额完成2700元以上,即成为“兼职销售人员”,可享受9个月的补贴。前7个月内,享受10元/天的电话费、交通费补贴;第8个月的补贴为19.6元/天;第9个月的补贴,则涨到33.6元/天。“上线”还可按其“下线”的传销业绩,获得相应奖励。

  于是,不少怀揣发财梦的人通过自购产品,成为传销一员。而该公司每月支付的补贴,都来自这些后续人员的货款。

  法院强制执行百万罚金

  今年1月,警方介入此案。今年4月,市工商局以虚报注册资本,对观方公司处以100万元的罚款,并吊销营业执照;又根据《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对其处以200万元的重罚。观方公司不服,提起行政复议,但被维持。

  因观方公司拒绝支付罚款,市工商局申请白下区法院强制执行。按有关规定,白下区法院对这起非诉执行案,组织了听证。

  观方公司在听证会上辩称,该公司的销售属常用模式,目的是固定消费群体后建立大市场,达到连锁经营的目的,不构成传销。但法院审理后,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目前,白下区法院已从观方公司名下的众多账号中,划扣到140万元,正准备对该公司的一辆奥迪A6和一辆帕萨特轿车进行拍卖。

  通讯员白法南京日报记者殷骏(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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