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赴港调研“傍名牌”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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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05:14 新京报 | |||||||||
双方表示,加强合作,共同打击侵权 本报讯(记者 廖爱玲)为探索香港注册空壳公司在大陆“傍名牌”问题的合作解决途径,由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法院组成的调研团近日赴港调研。昨天,国家工商总局网站上通报了这一消息。
眼下,由于在香港注册公司比较容易,不少公司利用这个机会,打着国际知名品牌的名义,在香港注册公司,然后直接授权给内地的企业生产销售,以致市场上出现多个版本的“花花公子”、“华伦天奴”等傍名牌现象。 为此,调研团走访香港高等法院、知识产权署、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公司注册处,介绍“傍名牌”问题在大陆的现状,共同探讨解决“傍名牌”问题的可行性途径。双方表示,两地应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广泛加强合作,共同打击侵权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