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重特大事故追究领导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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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05:48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张彦刚)记者12月12日从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针对“12·8”洛南铜马矿发生重大透水事故,导致6人死亡的情况,省政府近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立即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非煤矿山安全大检查和严厉打击非法开采专项活动,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力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立即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
12月8日5时20分左右,洛南县铜马矿冶有限公司在实施勘查放炮作业过程中,将老窑积水炸穿,约800立方米积水泄入斜井,致使6名民工被淹死亡。省政府紧急通知要求以县(市、区)为单位,从即日起至12月20日前,由各县(市、区)政府牵头,对辖区内所有非煤矿山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立即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要以打击非法开采为重点,凡属无证开采或证照不全的矿山,一律停止生产,由安监、公安、国土、监察部门联合调查处理;各县(市、区)政府领导与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监管人员要逐级签订安全责任状,监管部门要抽调力量,向非煤矿山派驻安全监督员,专人盯守,防止非法生产;省政府再次重申安全生产问责制,发生重特大伤亡事故或存在非法生产行为,在采取措施严厉打击的同时,还要追究有关县(市、区)政府领导的监管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