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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队长执法被刺身亡案开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07:04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王皓)“被告人崔英杰是典型的激情犯罪伤害案件,不是故意杀人。”昨天下午,备受关注的“商贩刺死海淀城管副分队长李志强”案在一中院公开审理时,崔英杰的代理律师在庭上为他做故意伤害罪辩护。同时出庭受审的还有张雷、牛许明等4名帮助崔藏匿的同案犯。而据公诉人起诉,崔英杰于今年8月11日晚5时,在中关村科贸大厦西北角路边,以暴力手段妨害城管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持刀行凶致人死亡,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上午9时30分庭审开始,崔英杰首先对李志强及家属表示深深忏悔。他说:“当时我和妹妹在路边卖烤肠,五六个身穿便衣的人冲上前来,一句话不说就拉我的三轮车。我起初不知道他们是城管,跪下哀求他们别的东西都可以拿走,就是把我刚借钱买的三轮车留下。后来看他们人越来越多,我就放下车走了,看到妹妹没跟我出来,我又返回去找妹妹,也想最后努力把车要回来,迎面看见一帮人冲我追过来,我用手里切烤肠的小刀向离我最近的人顺手一划,赶紧挣脱人群跑了。我只是怕他们追上来打我,顺手划了一刀,既不知道被划的是城管,也没看清刀划在哪里。我绝对没有杀他的意思。”公诉人征得法庭同意,播放了当时城管队员偶然拍摄到的录像画面。从中可以看到五六个便衣男子和崔英杰争抢三轮车。大约三分钟左右,两名身着制服的城管队员走上前来,崔英杰便放下车跑了。过了大约两分钟,他返回现场,录音中可以听到李志强提示队员“小心”,然后就是崔英杰逃脱奔向小巷。崔刺杀李志强的画面被车挡住,没有出现,崔返回到逃脱,时间总共约十秒钟。

  公诉人认为,崔英杰因为个人无照经营被查处就产生了报复念头,其报复念头并不是单单指向李志强一个人,而是指向在场的城管队员,其行为反映出无视国法的主观恶性。

  崔英杰的辩护人提出,李志强执法时未穿着城管制服,未出示证件,未开具暂扣物品通知书,而且夺车的多数是不具有执法权的保安员和协管员,执法行为明显具有瑕疵。同时,崔英杰的行为也不是蓄意杀害城管队员,只是在自身利益遭受突然变故的关键时刻,由于害怕被抓夺路而逃,伤害李志强致死,谈不上故意杀人。海淀城管方面没有人员出庭作证,对执法行为进行解释。

  辩护人还回顾了崔英杰从2001年入伍,到2003年获得优秀士兵称号退伍,在北京做保安、送外卖,自食其力遵纪守法艰苦谋生的经历,以表明崔英杰过去一贯品行良好。

  另外,根据李志强的尸体检验报告表明,李志强只有颈部一处刀伤,刺破了颈部静脉和肺叶,导致胸腔积血1500毫升致死。崔英杰的辩护人提出,肺部受伤很可能是在护送李志强到医院途中措施不当造成的二度伤害,表示要申请重新进行尸体检验。

  整个庭审进行了近5个小时,法官没有当庭宣判。RJ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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