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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不敢乐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07:48 山西新闻网
三晋都市报

  ●要真正实现十多年前确定的目标,使教师的待遇接近或达到公务员的标准,还有一段较长的路要走。必须明确的是,要尽快改善教师的待遇,只能主要依靠中央和地方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舍此别无他法。

  上世纪90年代初,我在一所中学为人师表的时候,国家教育部门正式出台过一个文件,说是要努力改善中小学教师的待遇,尽快实现“教师与公务员同等待遇”的目标,使全
国教师的平均工资基本等于公务员的工资,住房平均面积基本接近和等于公务员的平均住房面积,云云。然而,一晃十多年过去了,如今我早已离开了教师岗位,对我的那些仍在学校“传道、授业、解惑”的教师朋友而言,尽管工资收入和生活条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有所提高,但所谓“与公务员同等待遇”依然是一个梦想。

  最近有报道说,全国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近日启动,据有关部门披露,此次工资改革中,教师工资上涨幅度最大。如北京市已经将教师工资的规范列入该市“十一五”教育规划,规范后的中小学教师工资将不低于公务员的平均水平。(据12月7日《扬子晚报》)尽管没有像十多年前那样斩钉截铁地说“教师与公务员同等待遇”,但所谓“教师工资上涨幅度最大”、“教师工资将不低于公务员的平均水平”,还是让人感到一丝振奋。

  然而,直觉和经验似乎又都告诉我们,对此不能盲目乐观。须知教师要涨工资是新闻,而公务员要涨工资早已不是新闻。虽然教师工资在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中“上涨幅度最大”,但公务员工资不属于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的范围,是教师工资涨幅大,还是公务员工资涨幅更大,目前尚不得而知。更何况教师工资原本普遍比公务员低,因此,此次教师工资上涨、规范之后,到底能否如愿以偿达到“不低于公务员的平均水平”,谁也没有十足的把握。

  由于缺少全面、权威的对比参数,我们无法判断,自国家确定“教师与公务员同等待遇”目标之后的十多年来,教师的待遇离公务员标准是越来越接近了呢,还是正在变得越来越远。不过还有一种比较方法,那就是在教师职业近年来在社会上的竞争程度没有明显变化的情况下,看看公务员职业在社会上的竞争程度是否出现了明显变化。

  根据国家人事部的统计,2005年中央、国家机关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报考与计划录取比例为37∶1,报名人数与录取比例均创下历史新高。2006年报考与计划录取比例为48.6∶1,再创新高。(据2005年11月4日《中国青年报》)2007年报考与录取的比例约为42∶1,比2006年略有下降,但报名人数仍在继续以“井喷”之势攀升。(据11月22日《北京青年报》)种种迹象表明,公务员正在成为中国最热门、最抢手的职业。反观中国教师群体的现状,以及教师职业在社会上的竞争程度,不难看出教师职业与公务员职业之间的冷热态势。

  所以,要真正实现十多年前确定的目标,使教师的待遇接近或达到公务员的标准,还有一段较长的路要走。必须明确的是,要尽快改善教师的待遇,只能主要依靠中央和地方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舍此别无他法。所谓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一个必要的举措,就是要优先安排财力,“先”加大投入以改善教师的待遇,使教师首先在待遇层面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提高教师职业在社会上的竞争程度,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像报考公务员那样参与教师职位的角逐,通过优胜劣汰增加优秀教师的数量,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如果非要“先”等到优秀教师的数量增加了,教师的专业素质提高了,才恩赐似的逐步改善他们的待遇,只能使教师队伍陷入“待遇低———竞争程度低———专业素质低———待遇更低”的恶性循环。

  快人快语之潘多拉专栏

  编辑:张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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