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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聘不成索要路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08:01 潇湘晨报

  本报长沙讯在长沙市黎托乡开公司的龚女士最近很烦。12月初,她在媒体上发布招聘司机的广告。待遇说得非常清晰,月工资1200元。5日,广告引来了一位从广州回乡的司机。可是司机发现待遇“与当初说的不一样”,非得要赔偿300元路费。司机连续几天上门索取未成。昨日,司机一气之下抱走了公司的旧彩电。而龚女士说,一直说的就是月薪1200元,并没骗人。警方正在协调之中。 记者曾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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