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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街举旗协勤 朗读交通法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08:35 千华网

  “我违法了,我帮助民警协勤。不过确实有点儿不好意思,我今后一定注意。”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1条规定,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

  昨天上午,鞍山警方继续纠正交通违法现象,严查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问题。让违法行为人手持协勤小红旗当街协勤,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行人过街的规定,
让违法者受益匪浅。

  出行违法者 路上举旗协勤

  

  昨天上午记者发现,在胜利南路上,穿越快车道的行人以及在快车道里骑助力车、电动车的人被值勤民警发现后,民警给每个人都发了一面小红旗,上面写着“交通协勤”字样。

  “你们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按照规定,应该对你们进行罚款处理,但今天不处罚你们了,需要你们配合民警工作,拿着协勤小红旗帮助维持秩序。怎么样?”勤务一大队副大队长刘贤亮问三名违法者。

  “行!多长时间?”

  “最少30分钟,最长一个小时,如果表现好,可以提前走。表现不好,还要加时。”

  三名违法者有点儿不好意思地走上“岗位”。

  “我们对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者采取‘传递红旗协勤’的办法,让他们增强守法意识。违法者协勤30分钟或更长时间后,要把红旗传递到下一个违法者手中。确实有急事的,让他们帮助协勤5分钟,但也要把红旗传递到下一个违法者手中。”一大队大队长詹荣和教导员张洪涛说。

  当街读法条 增强守法意识

  巡警二大队和女子步巡大队的民警整治行人、非机动车违法,采取让其当街朗读《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的办法。

  在二一九公园岗,两名中年女子过街时闯红灯了。值勤民警邵岩松拿出事先打印好的法条,让两名女子念一遍。两名女子不好意思地念了一遍后马上表示,今后过马路一定注意看信号。

  在胜利广场,一名男子骑自行车逆行,被值勤民警发现。民警当场让其朗读有关非机动车出行的规定。由于这名男子年龄大,眼神儿不太好,民警便一条一条地给他读。这名男子表示,今后一定会注意,还要向身边的人宣传。

  截至记者发稿前,昨天在胜利南路上,共有80余人因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参与了交通协勤。在二一九路上,有20余人因为违法,当街朗读了相关法条。

  这名女子因骑自行车闯红灯,被民警要求举旗协勤。

  这两名女子在二一九公园岗闯红灯,民警要求其当街朗读《道路交通安全法》。

  该男子骑自行车逆行,被民警发现。由于男子有花眼,民警帮助其朗读相关规定。

  刘仁鑫 首席记者 张丽娟 实习生 孙静

  记者 李晓阳 王义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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