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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7年起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全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09:12 石家庄日报

  2007年预计投入财政资金近2亿元中央及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

  本报讯(记者顾晓萍)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从2007年开始,我市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届时,110万名农村小学、初中学生将享受这一政策,预计全年包括中央、省、设区市、县(市)区承担免学杂费资金近2亿元。

  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推进公共财政制度建设和减轻农民负担的重大举措。据了解,这次因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需要政府投入的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按照农村小学年生均160元、初中年生均235元,县镇小学年生均190元、初中年生均265元的标准和一定比例分别承担。除中央财政承担60%%部分外,省、设区市、县(市)区各级财政分别按照相应的比例承担。其中我市的情况为:2003年至2005年三年平均人均可用财力在全省排名前30位的县(市)区,我市占6个,即井陉县、正定县、栾城县、辛集市、藁城市、鹿泉市,省、设区市、县(市)区分担比例为15%%、10%%、15%%;其他县(市)区分担比例为20%%、10%%、10%%。

  为了确保这项工作顺利进行,我市做了大量细致的准备工作。目前,市里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资金测算,并将其列入2007年市级财政预算;此项工作涉及的23个县(市)区也在加紧进行摸底测算,以确保所需资金投入按比例按时到位,并列入2007年县级财政预算。为了不影响明年初开学资金的使用,日前,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已预拨款875万元。另外,一些原实行“一费制”收费标准较高的县(市)区,出现补助数小于原实际学杂费收入的,差额部分所需资金由县(市)区政府负责解决。

  据悉,我省从2007年起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还包括逐步提高我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至2010年达到国家确定的基准公用经费标准;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继续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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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出台实施管理办法补助资金由县级直接支付

  本报讯(记者顾晓萍)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实施管理办法近日出台。

  办法明确,享受免除学杂费政策的学生包括:农村(含县镇和市辖区所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学生;农垦、林场所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在城市区公办学校就读的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在特殊教育学校、普通中小学附设特教班和随班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同步享受免收学杂费政策。

  免收学杂费政策实施后,学校只能按“一费制”规定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两项代收费项目和寄宿学生住宿费,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城市低保等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所需资金由当地自行负担。

  免除学杂费政策实施情况和各学校公用经费安排情况,要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免除学杂费补助资金由县级直接支付,不得下拨到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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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农民的孩子上得起学

  本报见习记者焦莉莉 董子凝

  从2007年春季学期开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全免。这项改革将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产生怎样的影响?昨日记者到栾城县部分学校进行了探访。

  据栾城县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栾城县农村共有小学生24043人,初中生11519人,县镇小学生6201人,初中生10156人,总共51919人。按照省划定的比例标准,栾城县应负担总额的15%%,为156万元。加上各级财政资金总经费为1042万元。目前,该项经费已全部纳入2007年县财政预算。免除学杂费补助资金已在县教育局支付中心设立专项账户,由教育局管理,财政局监督,严格执行财政直接支付制度,以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有效。

  “老师告诉我们下学期不用再交学杂费了,我和家人特别高兴,免除的这些钱可以存起来上高中用了。”就读于栾城县第六中学初三的刘茜告诉记者。同刘茜一样,栾城县还有5万多名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也将同样享受到这一政策带来的好处。

  栾城镇中心小学六年级学生张莉是一个孤儿,与年迈的奶奶相依为命,家里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生活非常困难。学校考虑到她的情况,自上学以来,没有收过她的任何费用。当班主任告诉她,政府将实施这一改革后,她高兴地说:“明年上初中以后,也不用交学杂费了,我和奶奶的心理压力一下子都没了。今后我要好好学习,用实际行动回报党和政府对我的关照,做一个有爱心的人。”

  栾城县第六中学校长张书林说,“这项政策真正体现了义务教育的优越性,让农民的孩子也上得起学,读得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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