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以为天上掉"馅饼"被骗2万多 一居民掉"蛤蚧陷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09:25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忻城讯(记者谢永辉 通讯员韦永辉 蒋建军)贵港、柳江两地4名农民在忻城县以一对蛤蚧设局,上演了一出“空手套白狼”,一居民以为捡到天上掉下的“馅饼”,结果反被骗走2万多元。12月11日,忻城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4名骗子分别领刑、受罚。

  贵港市港北区大圩镇农民张某、赵某与柳江县农民余某、龙某早就相识,几个人碰
到一起后商量,决定到忻城县“弄点钱花”。今年7月14日,他们分别驾驶两辆摩托车,携带一对蛤蚧来到忻城县城。次日早上,张某、余某来到该县的芝州集贸市场物色行骗对象,其余两人则守侯在市场外面。经观察,两人将目标锁定正在市场转悠的黄某。余某拿出蛤蚧,向黄某称自己有大批蛤蚧出售,每对售价55元,共有900对。一旁的张某凑过来称认识收购蛤蚧的老板,可以带路,但要求支付每对2元的“带路费”给他和黄某。黄某一听有“便宜”可捡,当即表示赞同。短暂“思索”之后,余某答应下来,于是几人就乘坐摩托车前往目的地。

  龙某、赵某见状,马上骑摩托车超过黄某等人,率先赶到忻城县地税局路段等候。赵某随后离开,龙某则留下来冒充收购蛤蚧的“老板”。黄某等三人到达后,张某和黄某先找“老板”打听行情,得知每对蛤蚧的收购价为85元。一转身,张某即私下以倒卖蛤蚧可赚每对30元的差价为诱饵,要求与黄某一同买下余某手中的蛤蚧,再转卖给这名“老板”。黄某一权衡,转手就可以轻松赚到2万多元,于是爽快地答应,当即到银行取了2.24万元交给余某。之后,余某、张某以提货为由离去。此后不久,“老板”龙某也驾驶摩托车离开现场。还在原地傻等的黄某这才发觉被骗,赶忙报警。4名骗子得手后,分别骑摩托车逃往合山方向,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追回赃款1万多元退还黄某。

  事后,张某等4人被检察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向忻城县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四被告人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期间,张某、龙某已退赔给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并主动缴纳罚金,有悔罪表现,可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张某、龙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各处罚金1.5万元,各退出赃款1660元返还给被害人黄某;判处余某、赵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各处罚金1.5万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