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恶意拖欠电话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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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09:55 新文化报 | |||||||||
本报讯(记者 李珉琦 苗颖) “只要你能交齐其中的2万元,其余的我可以帮忙免掉。”11日上午,省通信公司德惠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德惠市分公司)清欠办赵主任苦口婆心劝说拖欠3万余元电话费的欠款人赵某,并承诺在职权范围内可以帮忙免掉1万余元的滞纳金,但赵某还是以自己没钱无法交齐拒绝了,当日下午,因为拒绝执行法院判决,赵某被德惠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拘留。因为拖欠电话费被拘留,这在德惠市还是第一例。
35岁的赵某是德惠市一名私营业主,曾在德惠市分公司申请安装四部电话,除一部电话话费结清外,其余三部电话从2002年3月开始至2005年11月,分别拖欠话费几百元至几千元不等,德惠市分公司清欠办多次找到赵某催要欠款。 “经过我们了解,最多时赵某在我们公司申请安装了11部电话,多数都是他的员工等人借用他的身份证办理的。”虽然这几部电话并不都是赵某本人使用,可赵某对拖欠电话费一事并没有发表异议,但对清欠工作并不支持,总是以各种理由进行推托。无奈,德惠市分公司将赵某告上法庭,要求赵某偿还电信话费本金及违约金3.1万余元。 德惠市人民法院依法传唤,但赵某没有到庭参加诉讼。今年6月27日,德惠市人民法院依据《合同法》作出判决,被告赵某应在判决之日五日内给付原告德惠市分公司电信话费本金及违约金31731.79元,并负担本案的受理费及特快专递费。 判决下达以后,赵某没有提出上诉,可是迟迟不执行判决,清欠办又多次找到赵某催要欠款,但均被赵某拒绝。12月11日,当赵某再次拒绝还款时,德惠市分公司依法申请强制执行,赵某被依法拘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