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化铜污泥按《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鉴定具有危险特性则属于危险废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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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11:22 中国环境报 |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9月8日环函〔2006〕344号) 关于界定含氧化铜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的有关问题,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经研究,近日做出解释,解释如下: 根据企业含水量65%的氧化铜污泥的产生过程,可以认定氧化铜污泥属于固体废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是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鉴于氧化铜污泥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请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对其进行鉴定。如果具有危险特性,则属于危险废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