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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垫钱救助伤者 遇“老赖”钱难要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13:11 法制晚报

  好心垫钱救助伤者 遇“老赖”钱难要回

  法院判决伤者应退还多余款

  本报讯(记者 付中)发生车祸后,司机张某好心救人,为伤者垫付了医疗费,而此后伤者却拒绝退钱。

  2004年8月3日,张某驾车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在事故中受伤。根据交通支队的事故认定,张某只需负次要责任,伤者自身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但事故发生后,张某救人心切,预先为伤者垫付了绝大部分医疗费用。见伤者最终脱离危险,按照事故责任比例,张某试图将自己垫付的多余部分钱款近2万元要回,但对方却拒绝返还。为此,张某将其诉至法院。

  记者上午获悉,大兴法院判决伤者应将张某好心支付的多余钱款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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