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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抗法抢夺查扣车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14:57 新民晚报

  本报讯(特约通讯员吴润元记者张欣平)黑车运营被查扣后,车主洪凯纠集同伙在执法人员押车途中抢走被取证查扣的非法营运车辆,并打伤押车人员。日前,本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洪凯等4人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至10年。

  今年4月11日晚,上海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在“利剑二号”行动中,依法查扣了一辆从事非法运营的奇瑞小客车。车主洪凯纠集同伙雷丁(化名)等人在本市虹梅南路处等候,准
备夺回车辆。久候未见自己的车辆驶来,洪等4人便图谋抢夺其他的被查扣车辆。当押车人员应卫国驾驶车号为鲁QH7056的被扣黑车到达虹梅南路停车场时,遭到洪凯等4人的围攻殴打,应卫国被打得脑颅出血,头部缝了11针,2颗门牙也被打落。

  强行抢下车辆后,这伙人利用车上找到的名片,与该车车主联系,让车主支付了5000元后将车赎回。5000元随后被洪凯等4人瓜分。

  今年8月1日,闵行区检察院以抢劫罪对4名被告提起诉讼,洪凯等4人不服,委托辩护律师提出“抢走的并非公共财产,不应以抢劫罪论处”。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按照法律规定,在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4名被告所抢劫的车辆系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扣押、处于国家机关管理之下,应以公共财产论。4名被告以暴力手段强行劫取公共财产,私分赃款,完全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且被劫车辆价值达21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为此,闵行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雷丁等3人有期徒刑10年,被告洪凯因有自首情节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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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月至11月,本市共发生黑车司机纠集同伙抢劫车辆、围攻殴打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暴力抗法事件35起,公安、司法部门处置暴力抗法人员共149人,其中行政拘留131人、刑事拘留11人、逮捕6人(判刑4人)、劳动教养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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