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重庆忠县原广电局长敛财27万赌博被判刑11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15:59 中国新闻网

  12月12日,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对原重庆市忠县广播电视台台长陈明生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陈明生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经审理查明,陈明生曾任重庆市忠县广播电视局局长、广播电视台台长及政协第十一届常委等职。2002年2月至20005年12月期间,陈明生利用担任忠县广播电视局局长、广播电视台台长之职,负责该县镇乡光缆挂放工程的发包、建设及款项拨付的职务之便,先后四
次收受工程承包方重庆市直见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晓勇给付的好处费27万元。其中,除4万元因李晓勇资金紧张,予以退还外,其余20万元用于赌博或归还赌博所欠债务,另3万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案发后,陈明生的亲属代其向检察机关退出赃款17.5万元。

  来源:中国法院网;作者:高山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