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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房主有陈欠新房主不消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16:53 黑龙江日报

  帮办记者 张妍霞

  近日,不断有读者反映,购买二手房成了闹心房,由于原房主欠费,使他们入住后受到牵连。

  欠热费更名“卡壳”

  日前,家住南岗区清明二道街的尹女士想将自己名下的房产更改成女儿的名字,找到负责该房产的物业公司办理更名手续时,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查出,有60余元的欠费。原来,这60多元钱是1996年前因热费计算误差产生的。

  尹女士称,她是1999年买的房子,并办理的过户手续。欠费虽然不多,但是让她替原房主交清陈欠,她觉得冤。不交费,就得拿出当年过户时的相关手续,她一打听,到有关部门查找手续,还要交50元钱。

  尹女士说,当年更名时,特意找到物业公司查看是否欠费,可是没想到过了这么多年后,还是出现了这笔费用。

  万元欠费惹恼新房主

  提起新买的二手房,市民王女士无奈地说,原房主欠热费、水费、燃气费,加起来近一万块钱。她也曾多次找到原房主,让他们把欠费结清,可是原房主不但不出这笔钱,还出口不逊。

  王女士说,今年7月通过中介,她看中了这套位于天河小区的二手房。原房主是一位六十多岁的老人,双方商谈价钱时,原房主主动提出这套房子欠两年的热费,欠费原因是由于当年被水泡了,和物业产生纠纷引起的。并承诺以前的欠费不用她管,他们会结清。于是,双方很快办理了过户手续。

  住进新买的房子后,王女士才发现,原房主不但欠了4年的取暖费,还分别欠了水费和煤气费。据收费人员介绍,自房子入户后,原房主从来都不开门让收费人员进屋查表。各种费用加起来近万元,10月份她一纸诉状将原房主告上法庭,法院裁决,各种欠费应由各部门分别催缴。

  清查欠费原房主难觅

  据了解,在二手房交易中,原房主不仅欠水费、电费,还欠有线电视费、物业费等。多家房屋中介也表示,一旦出现这些欠费的情况,很难找到原房主,只能由买房人补上。因此,买二手房在过户前,一定要搞清楚原房主欠费的情况。

  帮办法律顾问指出,对于房屋办理过户前的债务,若买卖双方没有归属约定,应视为原房主的债务。原房主应负责支付该房的债务,若拒绝支付,应视为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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