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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货不成被辱告到消协 小学生打赢三毛钱“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11:38 黑龙江日报

  本报记者 贺东旭

  本报讯 近日,佳木斯市小学生胡小军,在消费者协会的帮助下打赢了三毛钱“官司”。

  胡小军是佳木斯市长青乡五一小学的学生,在乡里一家商店以0.5元的价格购买了一
副鞋带。后来,小军在隔壁商店发现同样的商品仅售0.2元。他觉得自己买贵了,于是回到他买鞋带的商店要求退货,遭到店主拒绝,并受到店主言语侮辱。

  事后,胡小军打电话到消费者协会,投诉店主侮辱其人格。消协受理此事,经过调查核实,消协工作人员对商家进行批评教育,店主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主动向胡小军道歉,退回了购物款,并赠送给小军一个文具盒以示歉意。

  消协的工作人员说,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宣传,农村学生的维权意识正在提高。近年来,每年他们都能接到农村未成年消费者投诉四五起,其中大部分是住宿学生对暖水瓶、电褥子等商品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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