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能买房骗来42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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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11:53 今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孙筠 通讯员刘玥悦)本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日前受理一起诈骗案件,经法院判决,被告人何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20万元。 何某今年36岁,系本市某供电公司工人。经审理查明,2004年7月间,何某因筹备装修坐落于和平区的某餐厅缺少资金,遂向被害人邱某谎称能够购买河北区中山路某公寓的抵债商品房。自2004年7月至2004年12月间,何某先后编造各种谎言骗取邱某现金共计42万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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