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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身份证办信用卡恶意透支8000余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11:53 今晚报

  本报讯 (见习记者孙启明 通讯员徐德利 邢泉)先借他人身份证办信用卡,再采取刷卡消费、提现等手段透支,一男子以此手段诈骗银行8100余元。日前,河西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该男子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罚金2万元。

  居住于本市塘沽区的男青年梁某系无业人员。去年10月至11月间,梁某从朋友李某处借得王某、赵某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虚假的单位证明,在坐落于河西区的中信银
行申领到户名为王某、赵某的信用卡两张。同年11月至今年1月间,梁某持上述两张信用卡采取刷卡消费、提现等手段透支,共计人民币8100余元。后梁某所为被告发,公安机关经侦查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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