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集美:举报拖欠工资 可获千元奖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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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20:43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厦门12月14日消息(记者黄立新 陈庚 通讯员吴会明)举报企业拖欠员工工资行为并经查属实,举报者可获最高1000元的奖励。这是厦门市集美区为维护员工权益推出的新举措。 近日,厦门市集美区出台了《关于举报企业群体性拖欠员工工资行为奖励办法》,规定凡辖区内企业在与劳动者约定发放工资时间10日后,未能足额发放劳动者工资10人以上
据介绍,此举的目的是维护辖区企业及员工合法权益,优化集美、杏林两个国家级台商投资区的招商引资环境,助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 厦门市集美区出台的具体奖励办法和执行标准是:凡举报涉及被拖欠员工人数10人至30人的,奖励300元;涉及被拖欠员工人数31人至100人的,奖励500元;涉及被拖欠员工人数101人至300人的,奖励800元;涉及被拖欠人数超过300人的,奖励1000元。举报电话号码:0592-6063224,0592-6681718,举报电子信箱:xmjmqgh@126.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