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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公开见报两女不依不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0:47 大连晚报

  分数公开见报两女不依不饶

  两位准律师认为某培训中心是以招生和挣钱为目的,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

  ■实习生吕晓琳本报记者化冰

  本报讯刘某和周某两位女士都是法律专业的研究生,今年刚刚通过全国司法考试。在考试前,她们参加了一个考前培训中心的学习。在考试通过后,这个培训中心没有经过她们的同意,私自将她们的考试成绩在报纸上刊登。两位准律师认为培训中心是以招生和挣钱为目的,才将她们的名字公布于众,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和“姓名权”,找培训中心要求他们赔礼道歉。

  据了解,刘某和周某两位女士都是学习法律的高才生,一直想参加

司法考试,以证实自己的实力。为保证一次通过考试,就参加了一家专门提供这方面培训的中心的培训班。今年,两人参加完司法考试,刘某和周某通过查询确认,她们顺利地通过了考试,但都感觉分数还是不太理想。可是,就在分数下来的第3天,培训中心竟然私自将该成绩在某媒体上刊登,让某媒体以广告的方式祝贺这些学员,实际上,两位女士认为,中心的真实目的,是为了扩大影响而做的商业广告。

  通过分析得知,中心是以留做备案为理由,将她们的考号和证件号码弄到之后查的分数。然后他们擅自公布了她们的成绩,该广告还包括学校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学员的姓名和具体分数。更令人生气的是,该则广告刊登的位置,竟然和治疗口臭、痔疮等广告放在了一起。两个人感到十分恶心和气愤。于是她们决定找学校,自己不能无缘无故的为中心做广告,并要告知他们以后不能再这样做,且要求他们赔礼道歉。

  培训中心在接到两人的投诉后,中心的负责人认为,既然两人是该中心的学员,中心就有权利公布她们的考试成绩,而且她们的考试也已经通过,将分数这个信息透漏给某媒体,并在某媒体上刊登,是件好事,所以他们不肯认错,也不想赔礼道歉。

  恰巧,刘某正在一家律师事务所里实习,她们请教了同事王伟律师,王伟律师认为,一个人的考试分数是个人的隐私,中心却没有征得她们同意就公布,显然是错误的。

  于是,两名女士昨天再度同中心的领导同志进行交涉,结果中心的同志理解了两名女士的要求,正式地向她们赔礼道歉,事情终于画上了一个句号。(线索奖:林先生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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