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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乞讨者有了专门求助窗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1:17 大连晚报

  救助管理进街道、进社区将成为我市救助管理社会化的重要标志和特点

  流浪乞讨者有了专门求助窗口

  ■本报记者马野新

  本报讯记者昨天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将在街道、社区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者开辟专门的求助窗口。救助管理进街道、进社区将成为我市救助管理社会化的重要标志和特点。

  据了解,我市长期以来都是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危重病人和流浪儿童的主要流入地,救助管理工作形势较为严峻。以市救助站为例,今年1~11月,共接待求助者3796人,依法救助3563人,其中救助保护流浪儿童166人,救治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312人,安置身源不清人员11名,协助医院处理无名尸8具。

  目前,我市还有大量的流浪乞讨人员散布在全市各个角落,而救助站所救助人数占总流浪人群的比例不足50%。以流浪儿童为例,据公安部门掌握的情况,每年被来自西部的犯罪团伙控制在连实施偷盗的未成年人高达500~600人,仅这一项就已超过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全年救助总量的两倍。

  据悉,全市广泛开展救助管理社会化工作将以开展救助管理进街道、进社区工作为救助管理社会化的重要标志和特点。

  未来街道和社区将承担多项救助管理任务:包括劝说、引导所在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到市或区市县救助站接受救助,联系公安派出所救治流浪危重病人;设立捐赠箱,接受辖区单位和居民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捐赠;协助做好妥善安置本辖区外流人员和流浪少年儿童工作;建立预防人员外流、特别是老弱残和少年儿童外出流浪的有效机制,对辖区内离异、单亲、暴力等各类问题家庭以及服刑人员家庭进行重点帮教和监管等。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同时将设立专门的救助服务窗口,每个街道还将安排一位副主任分管、一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救助管理工作。

  此外,我市还将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力量,探索实践救助服务以政府、社区和民办非企业救助服务机构为载体的“慈善救助”、“爱心救助”“关爱流浪儿童救助”等民间救助服务组织相结合的多元化救助管理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本区域有爱心的家庭接纳流浪儿童,开展“家庭代养”、“节日爱心家庭”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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