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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劳动法专家爆4大违法现象(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1:18 大连晚报

  

民间劳动法专家爆4大违法现象(图)
7年来,我市一名普通工人致力于劳动法研究,也成了许多利益受侵劳动者求助的对象

  民间劳动法专家爆4大违法现象

  一年来,40余桩劳动纠纷的当事人委托尹学林维权,其中绝大部分成功

  近日,他将自己的调查结果作为线索提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文/图首席记者张晓帆

  见到尹学林时,他正忙着接听一个来自市劳动仲裁庭的电话。“这是一起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案件,对方要求庭下调解。”尹学林告诉记者,一年来,他绝大部分时间都在做着这些替人维权的事,到目前为止,已经有40余桩劳动纠纷的当事人请他做代理,其中绝大部分维权成功。

  “一年来的经历让我意识到,需要普及劳动法知识的,不仅仅是劳动者、用人单位,还包括制定法规、执行法规的单位。”尹学林告诉记者,他已经将调查研究的成果汇成材料,递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希望我提供的线索对社会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劳务合同

  代替劳动合同

  7年来,身为一名普通工人的尹学林,一直致力于劳动法研究,被大家称为“民间劳动法专家”,也成了许多利益受侵劳动者求助的对象。

  普兰店人老王受雇于一家工程队,今年年初的某一天,下班途中,他开着挖路机往回走。因雪地湿滑,车翻入沟中,老王因此伤了一条腿。用人单位以未签劳动合同为由,拒绝承担其医疗费用。“这是一个典型的以劳务合同代替劳动合同的案件。”昨日,尹学林介绍说,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受《劳动法》调整和规范。而劳务合同则不同,双方为平等民事法律主体,权利义务关系受民事法律法规调整。劳动合同引发的纠纷由劳动仲裁适用《劳动法》解决,劳务合同引发的纠纷则直接由人民法院依据民法解决。

  “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分不清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为一些用人单位非法用工提供了可乘之机。”尹学林告诉记者,一年来,他接听了上千人关于劳动纠纷的咨询,发现相当一部分人在此问题上稀里糊涂,本应签订劳动合同,却签了劳务合同,造成日后维权的艰难。

  劳动合同

  不马上交给劳动者

  几天前,尹学林“漂亮”地帮助一名女职工讨回了应得的赔偿。这位姓何的女士是名办公室文员,无故遭到企业辞退,无奈求助尹学林。尹学林让她将企业负责人约出来,当面调解。“《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签订当天,就应交给劳动者一份保存,如果未给,每逾期一天罚款50元。”尹学林说,何女士直至被辞退,仍未拿到劳动合同,时间已经过了8个月。“我对那位负责人说,按《劳动法》规定,仅此一项你就必须支付6000多元。”尹学林的话让负责人张大了嘴巴,他根本不知有此规定。接下来,尹学林又将企业无故中止合同必须支付的经济赔偿金、补偿金算给他听,听得此人直挠头,当场答应支付何女士1.3万元赔偿、补偿金,又可怜巴巴地商量“逾期未给合同的钱就算了吧”?

  “我发现,劳动者的维权意识还是不强。”尹学林忠告说,作为一名劳动者,首先要有强烈的签订合同的意识,应主动地要求用人单位签合同,“凡是不肯与你签合同的工作,最好不要干”;其次应该勇敢地依法维权,不能忍气吞声了事;第三,劳动者应该多了解一些劳动法规。

  地方性法规

  与国家法律抵触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小能说,当地方性法规和国家法律相抵触时,应以国家法律为准。“事实上,许多地方性法规及用人单位自己制定的‘土政策’都存在与国家法律相抵触的现象。”尹学林表示,他在替劳动者维权过程中,时常遇见地方性法规与《劳动法》相抵触的情况。如某些地区的地方政府为吸引投资,出台好多优惠政策,本应按法律规定由企业承担的费用都相应的给予优惠和减免,客观上造成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

  尹学林介绍说,《劳动法》共有100多条,但与其配套的各种法律法规多达300余部,各地出台的相关规定更是不计其数。“相关法规杂而混乱,这是很多专家都意识到的问题。”据介绍,今年年末,《劳动合同法》将出台,此法对劳动者的权益给予进一步的保护。“希望像我这样叫真的人再多一些,劳动者的权益就会得到更多保障。”尹学林一点都不谦虚地说,如果每个人都能通读《劳动法》,就会少走很多弯路,也有助于法律环境建设。

  工作8年

  还没签合同

  尹学林在对诸多案件研究时发现,尽管劳动法明文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现实中,仍有许多企业为了规避有关劳动法规,借故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甚至劳动者一提签合同,就只有走人。

  此外,还有用人单位长期以“临时工”名义使用劳动者,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记者了解到,“临时工”是一个历史名词,《劳动法》施行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临时工名称已不复存在。即使用人单位要在临时岗位用工,也应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上可有所区别。“我在调查中发现,仅在开发区,就存在着很多企业不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的现象。一家幼儿园共有16名教师,6名没签合同,其中有一位已经工作了8年,竟然从来没签过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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