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逃通行费触犯诈骗罪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2:12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 为逃避高速公路通行费,张某将自己的货车涂成军绿色,并换上假的武警车牌照。前日,沙坪坝区法院一审判决,张某诈骗罪成立,处半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万余元。 今年31岁的张某是铜梁县人,暂住谢家湾。检察机关指控,今年4月至7月11日期间,张某为骗逃高速公路通行费,擅自将自己的东风货车涂成军绿色,并换上伪造的武警牌照,骗逃高速公路通行费总计4725元。7月12日,该车将渝黔高速公路一人行天桥撞坏,之后他
法官提醒,由于现在高速公路查禁超载,很多司机认为赚钱少了就假冒军警车辆偷逃过路费,此举是犯法的。 (记者 王明)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