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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保全裁定可以申请复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2:13 重庆晚报

  武隆县巷口镇芙蓉西路68号王远龙:1995年,我与他人合伙建房。合伙人退股后,擅自将房屋出卖,法院撤销了房屋买卖合同。但由于购买房屋的第三人申请保全,法院查封了我的房屋。请问:我该怎么办?

  主持律师沈仁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所以您应重点审核第三人的申请是否符合上述规定。如您对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但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本周主持:本报律师团成员沈仁刚律师。咨询法律问题请登录www.cqwb.com.cn点击《律师在身边》栏目留言;或发邮件至记者信箱cqwblawyer@126.com,电话63820315。(以上仅属律师个人观点)

  记者 王明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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