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消保委“逼宫”一卡通公司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3:23 新京报 | |||||||||
要求其公布一卡通押金及其利息用途;一卡通公司此前含糊回应遭质疑 本报讯 针对上海公交“一卡通”押金风波,上海公交卡公司及其主管部门上海市建设交通委表示,要向公众公布押金及利息具体使用情况的书面清单。日前,公交卡公司向上海市消保委出具了一份书面材料,回答消保委提出的质疑,但公众至今没有盼到公交卡公司承诺的向社会出示押金使用情况的明细清单。
卡公司称押金增值用于民 记者辗转了解到了公交卡公司向消保委提供的书面材料的具体内容,其中对交通卡押金用途解释为:目前,交通卡押金制普通卡在市场流量约为1200万张,成本近20元/张,除去卡片的成本外,押金资金因随时满足市民退卡结算之需,只能按活期利息存放银行。公司将该部分押金资金的增值部分用之于民。 公交卡公司主要负责人说:至于为什么不公开押金使用清单,“公开数据没问题,但公开数据也未必能说明问题,公交卡不是垄断行业,也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押金和利息主要用于升级改善服务的设施,公交卡公司一定会依法操作。” 消保委要求调低押金金额 对于公交卡公司回应的含糊,上海市消保委提出两点态度: 一、对于“一卡通”押金及其利息的用途,应以合法有效的数据、使用适当方式向社会公众明示。这笔押金是向消费者收取的,消费者依法享有知情权; 二、对于“一卡通”押金的定价,交通卡公司应当依照国务院四部委2001年颁发的《集成电路卡应用和收费管理办法》规定,调低向消费者收取的押金金额。 有人认为消保委是在代表公众利益对卡公司“逼宫”。复旦大学社会学系教授于海说,卡公司必须给公众一个交待。这种卡都是预存费用,实际上已经提前使用消费者的钱,遮遮掩掩不肯公开利息的用途,明显侵害公众的权益。 据“新华视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