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十条铁令”落实违建零增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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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4:40 深圳特区报 | |||||||||
龙岗“十条铁令”落实违建零增量 每个街道各安排10名相关执法人员按照区查违办要求进行交叉检查 【本报讯】(记者甘霖通讯员潘松岩)昨天下午,龙岗区区长余伟良主持召开龙岗区政府四届三次常务会议。会议听取了《关于龙岗区近期查处违法建筑情况的报告》等议题
据了解,龙岗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查违工作,区委书记李铭、区长余伟良亲自部署,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遏制违法抢建行为。据统计,自11月29日至12月12日,龙岗区共拆除永久性违法建筑402栋、拆除建筑面积76280平方米。截至12月11日,龙岗区对基本生态控制线内19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拆除建筑面积16449平方米。 余伟良指出,龙岗区要通过实施“十条铁令”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实现违建“零增量”要求。这“十条铁令”包括:一是设立举报有奖制度。对举报内容进行查实后,对举报人予以重奖;二是加大疏导力度。对建成区插花地内符合原村民一户一栋政策的,尽快报批;三是对生态控制线内违法建筑的“包工头”依法从严打击;四是对有投诉并已由相关部门进行督查的违法建筑,相关街道不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拆除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行政不作为责任;五是开展交叉检查。每个街道各安排10名相关执法人员听从区查违办安排,进行交叉检查。六是对查违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七是对存在违建迹象的违法建筑实行“三清”:清退施工人员,清拆脚手架,清理所有施工设备;八是区、街、社区要签订违建“零增量”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九是对各街道查违工作情况每天通报一次,在相关媒体每周公布一次,对典型的违建予以曝光;十是根据市有关政策做好停工后的违法建筑及烂尾楼的后续处理工作,该拆除的拆除,该没收的没收。 余伟良要求各街道认真贯彻落实“十条铁令”,采取切实措施对违法建筑进行认真查处。据了解,龙岗区查违办将对各街道的查处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元旦过后对各街道工作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一律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 |||||||||